索 引 號 | 640421006/2023-00012 | 發文時間 | 2023-02-21 |
發布機構 | 原州區司法局 | 文 號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有效性 | 有效 |
標 題: | 關于公布區本級行政執法主體的公告 |
為加強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管理,規范、保障和監督行政執法部門依法履職,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寧政辦發〔2019〕33號)規定和要求,結合機構改革及職能調整實際,經原州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原州區本級行政執法主體予以公示。
一、本級具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行政機關
1.原州區發展和改革局
2.原州區教育體育局
3.原州區科技局
4.原州區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
5.原州區民政局
6.原州區司法局
7.原州區財政局
8.原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9.原州區住房城鄉建設和交通局
10.原州區水務局
11.原州區自然資源局
12.原州區文化旅游廣電局
13.原州區衛生健康局
14.原州區審計局
15.原州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16.原州區統計局
17.原州區綜合執法局
18.原州區應急管理局
19.原州區審批服務管理局
20.原州區醫療保障局
21.原州區鄉村振興局
22.原州區民族宗教事務局
23.原州區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24.原州區官廳鎮人民政府
25.原州區開城鎮人民政府
26.原州區三營鎮人民政府
27.原州區頭營鎮人民政府
28.原州區張易鎮人民政府
29.原州區彭堡鎮人民政府
30.原州區黃鐸堡鎮人民政府
31.原州區中河鄉人民政府
32.原州區河川鄉人民政府
33.原州區寨科鄉人民政府
34.原州區炭山鄉人民政府
35.原州區北塬街道辦事處
36.原州區南關街道辦事處
37.原州區古雁街道辦事處
二、由法律、法規、規章授權行使行政執法權的組織
固原市原州區煙草專賣局
三、有關要求
(一)行政執法主體應當在法定職權范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部門“三定”規定,嚴格履行行政執法職能,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二)行政機關依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開展委托行政執法的,應當與受委托的組織簽訂數據委托協議,委托行政機關和受委托組織應將載明具體事項、權限、期限等內容的委托書向社會公布。
(三)凡轄區內行政主體發生設立、分立、合并以及主體資格取消等情形的,有關部門應當在該情形發生后,報區司法局審查確認并向社會公布。
????????????????固原市原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2月21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下載: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主辦:固原市原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運行管理:固原市原州區信息中心
聯系電話:0954-2040366 電子郵件:yzqxxzx@163.com
寧ICP備10000747號????網站標識碼:6404020001 ????寧公網安備64040202000009號